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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9-21 17:35:1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32个指标,我市自评已达标31项,整改后达标1项,目前32个指标已全部达标。对照《县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教督厅函〔2024〕10号)的申报资格要求进行自查,我市已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三年以上,在近两年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学生学业水平和校际差异率基本符合规定要求。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定指标测算的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基本达到规定要求。近两年内我市教育系统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发生“校闹”、社会舆论关注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根据自查情况,我市现申请于2027年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

  

  附件:1.连州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报告

    2.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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